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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时间:2024-11-16 08:45:29 证明 我要投稿

计划生育证明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拟证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证明,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1

  计划生育证明书

  注:1.此证为办理招工、招干、提职、提薪、晋升、晋级、奖励、工作调动、发展新党员、

  评选先进、户口迁移(含农转非)、申报工商营业执照、机动车辆驾驶证年审、购买和租赁房屋等手续或办理有关证件时统一使用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2.办理此证时,必须提供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扎证

  或上环证及近期的查环查孕证明(原件),如属离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理者还应带有关材料。 3.“意见”栏必须同时说明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情况。 4.此证原件有效。可存入档案。

计划生育证明2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20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20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20xx年12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3

  兹有我县xx乡(镇、街道)xxx>同志,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农业或非农)户口,家住x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属初婚,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符合生育一孩条件。

  特此证明!

  xx县xx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4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计划生育证明5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 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6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证明

  兹有我村(居)民某某,女、生于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无违反计划生育。

  特此证明!

  XX 计划生育办公室( 盖章 )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7

  一、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榕城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和有关规定,凡办理招工、招干、入党、调动、晋升、提薪、捉职、商营业执照、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工程招标等手续及新生入学、入园,都必须办理、查验《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办理《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带齐下列证件:

  1、属已婚己育的需带: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节育手术证明。属计划外生育的(包括超生、不够间隔期生育和非婚生育),需加带处理证明材料,全省统一的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农转非的需持有效证明;属生一孩的,需加带计生部门的查环查孕证(有效期三个月)。

  2、属已婚末生育的,需带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

  3、属未婚的,需带户口簿、身份证。

  三、对超生对象的处理:

  1、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超生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县上年职工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夫妻双方分别不予提职、晋级、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不发给奖金(科技成果奖,创造发明奖和特殊贡献奖除外)及生活困难补助;七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干部、职工还应当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2、农业人口。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夫妻双方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安排乡镇企业工作,户口不得“农转非”;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度分红及其它集体福利。

  四、对其它计划外生育对象的处理

  1、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征收一至三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2、非婚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征收一至五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五、按榕城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1997年8月15日前超生的,于1997年8月15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的,于1999年7月20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份规定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末处理或1998年10月1日后超生的,按《条例》规定处理。

  六、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已按有关政策落实经济处理,并按榕城区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的处理意见)(揭榕监[1999]3号)规定,自觉申报并接受党政纪处理的,按该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对末落实党政纪处理的,在办理入党、提干、提薪、提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等的.(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给予“一票否决”。 七、1999年底前,涉及市直干部职工超生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须知

  一、根据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的要求,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外出时应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县城或乡镇,到其他地区暂住的;

  2、女性年龄16—49周岁,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的;

  3、暂住15日以上;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凡要求领取《证明》者,应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蕉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和本人小一寸近照。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有关生育证、结扎证、上环证,缴交计划外生育收据,查环查孕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领证。

  三、领取《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的除外),要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保证外出期间全面履行合同。 独生子女非遗传性残疾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凡第一个子女患有非遗传性明显残疾,年满四周岁以上,方可申请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

  一、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及递交残疾儿残疾情况材料。

  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征集群众意见,经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出具证明材料(该证材料应写清残疾儿的基本残疾情况,不能笼统签“情况属实”),报镇(街道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

  二、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对残疾儿进行目测筛查,目测者需填写目测调查记录,符合申报条件者,附上目测记录材料申报榕城区计生局。

  三、区计生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者,,填写《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审批表》,表上贴残疾儿母子近期半身合影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此表一式三份,区计生局、女方单位各一份存档、另一份报市计生委备案)。

  四、区计生局对《独生子女残疾儿审批表》登记编号,确定鉴诊时间、地点,通知被鉴定者。

计划生育证明8

  夫妻: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 年 月 日, 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

  女方: (签名加手印)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9

  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12月xx日)。

  子女姓名:①(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12月xx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②(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12月xx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20xx年12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10

  兹我辖区居民XXX(身份证:0000000000000)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居民XX(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于20xx年2月19日登记结婚。男方初婚未育,没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此证明为女方户籍地办理壹孩生育证之计划生育证明,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

  说明:如果申请人再婚,必须备注“再婚前生育一(男/女)孩,由谁抚养。

计划生育证明11

  兹有我社区_____村民组村民_____,性别__,出生于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

  该同志在我社区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特此证明!

  ____社区

  __年__月__日

计划生育证明12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或有)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手抄):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

  承诺人联系电话:

  年月

  注:1.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任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一份。

计划生育证明13

  兹有我单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已婚,于日期________,生育一男(女)。该同志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14

  ×××,男(女),身份证号码×××,系户籍为我村(社区)居民(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如为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为×省、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现居住在×路×号,于×年×月入住。该同志于×年×月×日与×××结婚,属初婚。

  婚前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收养)一男(女)孩,×××(孩子姓名),目前,该同志只生育(收养)了一个孩子。

  属非婚生育,已(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证明出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该样式适用于初婚违法生育(收养)对象。

计划生育证明15

  一、生育登记备案对象、机构

  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深圳市怀孕、生育子女的,应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并凭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接受产前检查或生育,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或居住证;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女方户籍地办理)或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女方近期(三个月内)孕检证明;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备案的,还需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无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的,需提供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乡(镇、街道)、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属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4、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三、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广东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之“备注”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其户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五、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处理

  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过程中,对经核实不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怀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应及时与其户籍地沟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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