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读后感1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家》读后感2
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了我欢笑,悲伤,气愤,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转:‘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读后感3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4
《家》这部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5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同桌冤家》,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是中队长路曼曼,路曼曼有一个小本子,每时每刻都在小本子上记录马小跳的不良行为,路曼曼是班主任秦老师派去管马小跳的。他俩每天都有战争要发生。在上幼儿园的时候马小跳和路曼曼就是一个班的。那时候,马小跳很淘气,幼儿园的老师就让路曼曼管马小跳。到了小学三年级,马小跳的淘气水平相当好,上数学课,路曼曼站起来回答问题,马小跳悄悄的用脚把路曼曼的椅子一点一点的蹬到了一边,“路曼曼同学请坐。”老师的话音刚落,便听咚的一声,路曼曼坐到了地上。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路曼曼没有哭,她忍着屁股痛,站起来把马小跳的不良行为记了下来。就这样,这对同桌冤家的战争就拉开了序幕。有一次,路曼曼病了,马小跳代表全班同学去看她,还给她买了小西饼。
虽然马小跳很淘气、调皮,但是马小跳善良、活泼幽默、乐于助人,很有人情味,这一点我们应该向马小跳学习。路曼曼做为班干部整天管着马小跳是对的,但路曼曼有一次故意冤枉马小跳,这样做是不对的。我觉得同学之间有什么困难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要冤枉他人,要诚实,这样我们的班级才会更团结、更优秀,我们的学校才会更美好。
《家》读后感6
最近,我偶然翻到一篇小说,就是汪曾祺的《鉴赏家》。刚翻开那本书,我根本就没有准备看这篇小说,因为鉴赏一类的东西给我一种呆板无趣的感觉。等到我把其他的文章都看完,实在没东西看了,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看这篇小说。当然,说到现在都是一些题外话了。主要想讲的是我十分庆幸没有错过一篇好的小说。
当我不情不愿地翻看它,只看了一个章节,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也许是汪曾祺描述的那个时代吸引了我,也许是他的质朴又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总之,我被迷住了。我把那篇小说前后一口气看了三遍。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四爷和叶三。四爷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他在当时已经久负盛名。他住在大红门里面。叶三是个给大户人家送果子的,天天在红门里进进出出。于是叶三有机会见到四爷。他总是把最好的果子留给四爷,因为四爷爱在作画时喝点小酒,喝酒时只用果子作下酒菜。叶三非常欣赏四爷的画。
四爷作画时不喜欢别人在跟前,只有叶三例外,因为四爷觉得叶三是真得懂画。他觉得满意的地方,叶三总能说出它好在哪里。叶三也很喜欢看四爷作画,他总是屏气凝神,在四爷画的相当满意的地方吸气。
在他们长时间的交往中,叶三得到了四爷的很多画,每一幅上都留个名。后来四爷去了,他的画变得更值钱,很多人找到叶三家去,要买他手中的画,他都没有同意。后来叶三也去了,他的棺材里除了他的遗骸就是四爷的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伯牙与子期的故事,我觉得高山流水觅知音。古往今来,对于美的感受,从来都不分阶级,不辨年龄。真正的艺术是永恒的,真正的知音也是难寻的。
《家》读后感7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后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厌恶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生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向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生的性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我,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愉悦可言,更没有期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能够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家》读后感8
记得在上个学期期末,新华书店要来我们学校购书,看完购书表后我就买了四本第二季的《同桌冤家》。买好以后,只要是下课铃声一响,我就拿起《同桌冤家》,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三个星期都不到我就把四本《同桌冤家》全看完了。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同桌冤家》是一本特别好笑的书,有时候我心情很差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看看这本书,因为他总是让我开怀大笑!
《同桌冤家》一共有四个大主角,分别是聪明的惜城、死读书的兔子、拔刀相助的咪咪和傻傻的阿呆。在书里他们是两队同桌,两队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天天上演好戏。我最喜欢的是惜城手记《我是搞晕大使》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增肥记减肥记,主要写了惜城的妈妈给惜城买了增肥口服液,自从喝了口服液以后,惜城变的很会吃,吃的越来越胖,越来越胖……但是有一次惜城的妈妈听到了一则新闻,原来减肥口服液是有害的,里面是掺有激素的。然后让惜城减肥的故事。
其实,我认为在学校里,我们不仅要学习知识,还要在学习中认识好朋友。也许在学习的过程中,和朋友、同桌的一些小打小闹,有时候会很充实,而假如失去了这些小打小闹,那么学习可能变的乏味,变的无趣,就像我和我的同桌,刘天阳,他经常会打我,会跟我吵架,会跟我开玩笑。有一次他跟我说老师找我去办公室,开始我还不相信,后来连续几个同学都叫我去,还说难道要老师请你你才去吗?好像有点道理,我就去了,道了办公室我急忙说老师你找我,老师笑了笑说没有啊,害得我尴尬的走出了办公室。其实我觉得和刘天阳坐在一起,会变得很好笑、很好玩。
《家》读后感9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由整理]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10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科学技术极为发达,各种各样的高科技产品日新月异,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便利,也让我们应接不暇,怎么办?《未来科学家》来告诉你!人类社会从野蛮无知到今天的飞速发展,从古时候的钻木取火到现如今的打火机煤气灶,从四大发明到七大奇迹……怎么样,够牛吧!
《未来科学家》告诉我,科学是一种艺术。它告诉我海市蜃楼只是一个美丽的幻象,告诉我神九飞天的点点滴滴……我最喜欢那些富有创意的设计了,可任意改变形态的LED台灯,可以投映星空的星空投影仪,360度的折叠衣架,可以上天入地的三轮车……这种充满艺术的美丽的科学深深地吸引了我,令我爱不释手。看!这就是科学的力量!!!
《未来科学家》告诉我,科学是一种精神,它给我讲述一个个成功的科学家不断探索的故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发明电灯,光寻找灯丝就失败了1600多次但他并不放弃,最终终于成功了。还有很多的科学家凭借自己的信念,不停地奋斗,向世人证明了真理……这种奋发向上的精神就是科学的精神!
《未来科学家》告诉我,生活中处处有科学。电视机,电脑,手机,现在家家普及;各种食品的使用方法及相生相克;擦皮鞋怎样擦得更亮;甚至小到驱蚊防虫……科学无处不在。
其实我很早就发现,科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些我们司空见惯的场景也能引出许多科学道理,我们要勇于寻找珍珠,在科学那片海滩上,留下我们探索的脚印,追寻科学的浪潮。
《家》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12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赃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13
有两年没写过东西了,突然想写书评还真的是不知道从何写起。
这次拜读了石田衣良的著作《孤独小说家》,故事情节中不乏让人揪心,让人喜悦的片段。我认为整本书的色调是暗淡的灰色,偶尔会有突然迸发出彩色,偶尔甚至会出现比灰色更厚重的黑色。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中年作家青田耕平在妻子因车祸不幸遇难三年之后的生活。从书的描述中,脑海中得到了一个略微消瘦带着那一点点不自信甚至有一些懦弱,但在骨子里有着一份执念的中年作家兼单亲爸爸的形象。心中对于去世妻子死亡的执念或者说是爱与不舍,还有对儿子的愧疚以及自己无能的自责。儿子小驰,虽然总是用平淡的语气回答父亲的问话,却带着一份不应该在还在上国小四年级孩子的懂事。亡妻久荣,则是一个柔美的形象,要强中带着一丝柔弱与哀伤,但也少不了的一份幸福。书中三位和青田有交集的女性,书店店员
香织,女招待 椿,国语老师奈绪。各有各的特点,在此处不想多写,留悬念,要读了才能体会。到这里人物并没有交代全,青友会的各位作家,数位不同出版社的编辑比如大久保,冈本小姐,米山等,亡妻的母亲郁美对于青田再婚的极力撮合,其父的回答方式。我只能说这本书很好,真的很好。我分三次才看完,太过揪心,实在是没办法一气呵成地读完。过程有揪心有喜悦,但是最后的结局却让人心中一酥。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很难从书中出来,就好像我曾经在哪里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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